内容导读: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昌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德育处联合昌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葛条港乡派出所利用4月份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了学生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教育和对违规骑行电动车的整治排查。
一盔一带心中记,安全骑行共参与
——昌黎职教中心学生骑乘电动车规范管理排查
作者:高彩红 发布日期:2023-05-10 10:11:0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昌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德育处联合昌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葛条港乡派出所利用4月份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了学生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教育和对违规骑行电动车的整治排查。
  本次排查重点检查了骑乘无牌电动车,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
  不规范佩戴头盔,具体表现为把头盔放在车筐里,戴头盔不系带。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带人。
  根据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德育处利用课间操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了总结,要求学生必须按照交通法规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做到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停车上锁,要正确佩戴头盔,不搭乘他人电动车,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带人。
  通过本次警校联合排查,强化了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对学生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学生做到一盔一带心中记,安全骑行共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