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按照昌黎县教育局昌教【2012】67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
完成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
作者:王银萍 发布日期:2012-09-15 10:51:09
按照昌黎县教育局昌教【2012】67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同学们积极响应,按照学校的安排及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摄像工作,截止9月13日,我校293名学生的信息已经上报,完成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目前,全体学生正在为测试积极准备。